来源: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19 11:41:40 浏览次数:297
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见证情况通报
为常态化规范我市评标(评审)专家的行为,提升评标评审质量,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敦煌市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1月评标(评审)专家场内行为见证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计,2024年1月共有13个项目抽取44人次评标(评审)专家开展评标(评审)工作,其中本地项目12个抽取评标(评审)专家42人次,参与酒泉市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个,抽取客场评标专家2人。
二、行为见证情况
2024年1月参加评标(评审)的大部分专家能按照《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敦煌市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开展评标(评审)工作,总体看,都能认真履职,没有出现影响正常评标评审工作,但仍有1名专家出现场内不良行为,需要提醒警示,具体如下:评标(评审)专家:李*贵,敦煌市建筑工程类专家。场内不良行为:1月16日上午10:00,开标评审“酒泉某单位室内装饰工程项目”时,系统随机抽取并按程序通过自动语音、短信确认的方式通知李*贵参加评标(评审)工作,其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评标现场,且未及时向中心请假,造成评标(评审)工作延误。
三、见证处理结果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敦煌市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规定要求,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李*贵场内不良行为进行通报,并予以记录,扣4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评标(评审)工作是决定公共资源交易结果的关键因素和交易过程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评标(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直接影响评审质量。希望全市评标(评审)专家库全体专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履职能力,更加自觉地维护良好的评标(评审)秩序和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特此通报。